新华社消息:基于2025年5月12日《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的共识框架,双方通过2025年6月伦敦会谈及7月斯德哥尔摩会谈的深入磋商,现就关税调整事宜达成如下阶段性成果:
一、美方关税调整措施
继续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中规定的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从价关税的实施,自2025年8月12日起再次暂停实施24%的关税90天;同时保留按该行政令规定对这些商品加征的剩余10%的关税。 二、中方对应调整方案
继续(一)修改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对美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的实施,自2025年8月12日起再次暂停实施24%的关税90天,同时保留对这些商品加征的剩余10%的关税;并(二)根据日内瓦联合声明的商定,采取或者维持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本声明由中方代表团团长何立峰副总理与美方联合代表团(财政部长贝森特、贸易代表格里尔)共同签署,作为日内瓦机制下第三次阶段性成果文件。双方同意于2025年11月10日前评估本阶段措施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