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间,吉林森工发布澄清公告,就近日有媒体报道《吉林森工与大股东时隔半年倒手中盐银港》一文作出回应说明、/P>
公告称,公司在决定收购中盐银港部分股权之初,主要考虑到该收购行为有利于扩大公司人造板的生产能力,利用遍布全国的销售渠道,提高公司人造板的市场占有率、/P>
而公司收购中盐银?6%股权完成后,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当时的人造板销售遇到了困难,中盐银港也在当时出现了亏损,造成收购后净值减?2012?2?1日中盐银港总资?21.36亿元,负?6.31亿元?012年实现销售收?2.3亿元,实现净利润-1.19亿元),如果不及时转让将影响公司当??012年度)效益,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保护股东权益,公司2013??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公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向华英木业转让公司持有的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26%的股权、/P>
鉴于目前人造板市场表现低迷,中盐银港资产总额较大,负债较多,目前暂不适合纳入公司,而森工集团具备较强的资源和财务优势,此次收购中盐银港是森工集团实施大力发展人造板产业总体规划,低成本扩张战略的重要举措、/P>
对于本次并购所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吉林森工表示,森工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人造板产业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并在适当时机注入公司、/P>
近日,有媒体刊登文章《吉林森工与大股东时隔半年倒手中盐银港》,称公司与大股东对中盐银港股权的先后转让与收购存在三方面问题:其一,快速倒手合理性存疑;其二,涉嫌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其三,涉嫌利益输送。(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