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年起,浙江省永康市林业部门将取消《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年检,以加强监督检查的方式替代,减少木竹加工经营企业办理行政审批环节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在林区从事木竹经营加工,必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目前,永康市林业部门共审批木竹经营加工企业1000余家。按照以往的做法,每年1月至3月,木竹经营加工企业须带《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的正副本到林业窗口进行年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