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安徽黄山市歙县林业部门对一起违规调入松木木材及其制品案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钱某某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这是歙县发布《关于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的通告》以来,首例因将松木木材及其制品调入县内被处罚案件、/P>
“当时我们是接到匿名群众举报,就是说在绍濂乡岭口村二组,路边上有一车松木木材,让我们前往调查,我们调查以后发现确实是有松木的木材及其制品的,然后我们对当事人钱某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林业局疫木专项检查机动组汪芃告诉记者、/P>
钱某某是绍濂乡岭口村人,在苏州开超市??日,钱某某搬家回老家时,在包车装运的货物中,就包含了这些木制品。“我开超市,装这些东西回来,还有一些空余位置,人家厂里面就是一点不要的木头,我就顺带带回来烧火。”钱某某说、/P>
经林检所检疫员现场勘验、清点发现:该批木制品为两个松、杉、杂木托盘及松、杉、杂木制品,其中松木制品2.592立方米。依据《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执法人员对松木制品及两个松、杉、杂木托盘予以封存、没收、销毁,并对钱某某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之前对我们林业这些不了解,现在受到处罚,我们就知道了这个事情,反正以后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也吸取教训。”钱某某表示、/P>
据统计,歙县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涉木加工企?43家,销毁涉木加工企业存储的老旧松原木、板?52.55立方米、销毁涉松木制品268.037立方米、松木加工剩余物7.196吨、木质托?6698个,查处检疫行政案?7起。??5号开始,歙县宣布为重点预防区,严禁一切松木木材及其制品的加工、运输、使用,也是提醒大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使用松木,保护我们美好的环境。”县林业局疫木专项检查机动组汪芃提醒、/P>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